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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废除公务员及退休公务员住院费
(吉隆坡10日讯)政府将在4月1日起,废除任何在政府医院接受治疗的公务员及退休公务员,所需支付的住院费。
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依斯迈阿当说,根据当局发出的2010年第4项服务通令,公务员的父母及家属一并可在这项废除制度下受益。
“废除住院费不会影响各级公务员可享有的住院条件。”
他今日发文告说,最高管理阶级公务员(等级第45至54)可入住单人病房,等级第31至44的公务员,则可入住双人病房,至于等级21至30的公务员可入住三人病房,等级1至20的公务员入住二等病房。
他说,至于退休公务员及其家人的住院资格,则胥视他们在退休前的级别而定。
依斯迈也说,若公务员、退休公务员、其家人或父母要求住进比原定更高等级的病房,有关的公务员或退休公务员则须另行支付所需的额外费用。
“官员及退休官员必须在入住更高等的病房前,根据所设定的款额缴付按金。”
马新社
Date:
Thu, 11/03/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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